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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6-04-01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

一、提取条件:

1.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(含组合贷款);

2.提取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社保养老待遇;

3.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。

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,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二、线下提取渠道:

公积金提取银行地址详见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://gjj.wuhan.gov.cn/bsfw/bmgj/fwwd/index.html

退休职工持身份证、Ⅰ类银行卡,到以上公积金提取银行任意网点提取即可。

三、线上提取渠道:

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(最常用)

“武汉公积金”APP(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)

湖北政务服务网‌(PC端)

鄂汇办APP、汉口银行手机银行等合作平台

四、线上操作步骤(以“武汉公积金”微信小程序为例)

1.‌微信搜索并进入‌“武汉公积金”小程序;

2.‌注册/登录‌账号(需实名认证);

3.进入主界面,点击‌“业务办理”‌;

4.选择 ‌“提取申请”‌;

5.在业务类型中选择 ‌“销户类提取” → “退休”‌;

6.按系统提示依次完成:

‌信息录入‌(自动带出部分信息)→ ‌人脸识别‌验证身份→

‌签署电子协议→‌提交提取申请→‌确认入账账户‌(需为本人I类银行卡)→审核通过后,‌1个工作日内到账‌,账户自动注销‌。

温馨提示:若线上审核不通过(如年龄未达标准但已退休),可能需补充退休证或前往柜台办理。可拨打 12329 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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